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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失業金是社保的組成結構之一,但是有很多朋友一輩子都沒用過失業金,那么這筆錢怎么辦呢?所以有人想問失業金終身不領作廢嗎?那么下面就由小編來為大家介紹到底失業金終身不領是否會作廢等內容。
一、失業金終身不領作廢嗎?
失業金不領取不會作廢,失業金發放后會保存在參保人領取賬戶里面,不會過期。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五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并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1、重新就業的;
2、應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6、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7、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不領失業金這錢去哪了?
失業金由社?;鸸芾砭止芾?。
1、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用人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及國家財政補貼等渠道籌集資金建立失業保險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
2、主要有以下保障:
(1)按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即: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
(2)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醫療補助金,即:支付給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的補助。
(3)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喪葬補助金和供養其配偶直系親屬的撫恤金。
(4)為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開展職業培訓、介紹的機構或接受職業培訓、介紹的本人給予補償,幫助其再就業。
3、失業金相關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六條有規定:
(1)對于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情況,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
(2)對于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情況,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
(3)對于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
(4)對于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三、不領失業金的好處有哪些?
1、在沒有工作期間,可以自己將社保補上,不讓社保終端,不影響自己的養老。
2、激勵自己找工作,不等待救濟。
3、不會留下記錄,對以后找工作有利。
上述是失業金終身不領作廢嗎等內容,其實大家可以失業金只是一種保障,在大家失業時可以使用,跟保險的性質是差不多,且會一直保存在大家的賬戶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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