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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農民來說,最重要的就是土地了,而在農村常見的土地類型有耕地、林地、宅基地。為了建舍新農村,各個地區農村出臺了很多宅基地管理政策,下面我們具體來了解2020年農村宅基地新政策。
2020年農村宅基地新政策
1、一戶一宅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應嚴格按照批準面積和建房標準建設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積占用宅基地。經批準易地建造住宅的,要嚴格按照建新拆舊的要求將原有宅基地歸還村集體,另外農村村民出賣、出租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2、盤活利用
鼓勵農村村民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通過自主經營、委托經營、合作經營等方式,依法發展農家樂、鄉村旅游等,另外城鎮居民通過租賃農房居住或開展經營的要嚴格遵守合同規定,租賃合同不得超過二十年。
3、宅基地流轉
據調查全國大概有10%左右的宅基地是閑置的,按照三權分置把使用權適度放活,允許租賃,但是也必須把所有權不變和資格權保護做好。20年之內,農戶如果簽訂了合同,按照新的三權分置,使用權流轉給投資者,投資者在這20年之內,他的權益同樣是得到保護的。
4、宅基地收費
如今有一些地區已經對那些面積超標的房屋進行了治理,想要繼續使用,那就需要繳納一筆費用才行。而各地對房子的占地面積都有一定的標準,一旦超標的話可能就要收錢了,大家要注意。
5、有償退出
國家為了減少農村土地資源,對出現一戶多宅、空心村、空心房等問題進行整治工作,如果你是屬于以上三種的一種你可以到當地政府去申請有償退出宅基地,會給予一定的補償,具體補償標準是按照當地的年均收入水平來定。
6、兩條“紅線”
農村宅基地新政策,不得超出兩條“紅線”,分別是不得以買賣宅基地為出發點;就是指的在現在農村在改革,但是農民不可以以買賣宅基地作為利益出發點。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農民落戶就需要退出宅基地,這是不被國家推行實施的,如果當地政府有這項硬性措施你是可以維權的。
7、宅基地繼承
如果你父母是農村戶口,你已經落戶為城市,父母去世后,你是不可以繼承宅基的,只能繼承宅基地上的房屋,而且對繼承的房屋不可以進行修建和翻建,等到房屋倒塌以后,宅基地就會被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收回。
8、宅基地申請
對于農村戶口已經落戶到城市的,不再享有在農村建房的權利,在村集體經濟組織也是申請不了的。國家有規定你農村宅基地所有權是屬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供給沒有房屋居住的農戶使用。
農村宅基地這幾年出臺了很多新的政策,目的是盤活農村資源,規范建立農村宅基地使用制度,另一方面隨著這些制度的完善,對于農民的經濟利益也有很好的保障作用。關于農村宅基地,你還有什么要補充的嗎?
